当时明月在
嘻嘻嘻
1911年,大革命爆发。
1921年,谭曦城从硝烟战火中摸爬滚打,成为割据陕,晋,鲁的大军阀。
也是在这一年,他带着13岁的谭璟回到了山西。
因着小女儿先天不足从小体弱,谭曦城便为多加管教,只想她活的肆意便好。
1、
在刀光剑影的这些年月里,连绵战火也总算消歇了许。
今儿是立春。
春潮晚来,淅沥雨意微有些凉,氤氲开的水汽四溢,渡上了清浅暖意。
谭璟被父亲以外面不太平为由,拘在家里,暮色四合下,她独自凭栏执酒,冷眼看着这萧条世道。
乱世出枭雄,也出豪杰,可也多得是小人在机关算尽后的尔虞我诈。
这样的人生,太假,太累,太追名逐利。
她的父亲就是受不了这样的尔虞我诈才选择带着家人回到山西。
谭璟从前极其不耻这类人,她想法太过单纯,没几年遇到了某个人之后,她也变成自己眼中如此世界的人了。
她想要钱。
很多很多钱。
但她谭大小姐出生到现在从来不缺钱。
头一次,她那么痛恨自己什么也不会,只会和家里要钱。
2、
十里洋场最有名的舞女向来都不缺达官显贵去巴结,想包养沈从英的阔绰人家亦是不少。
沈从英轻笑,执一柄烟枪,端得是烟雾缭绕,染着蔻红的指尖轻轻一勾,便把这些人的魂儿也给勾了去。
“今儿个是我第一次接客,定个规矩,价高者得。”
沈从英笑看底下争得头破血流,略显没趣儿,便好整以暇地给自己放了个曲儿。
唱片机中沉醉迷蒙的曲调软绵,倒与如今沈从英这富贵销金窝的纸醉金迷也不违和。
不过今儿沈从英倒是听得烦了,索性将唱针拨到一边儿去,寻思了半天,也只断断续续的哼出个《霸王别姬》来着。
下面的男人觉得新奇,朝沈从英打趣儿:“哟,今儿倒是头一回,咱们上海最有名的舞女,什么时候会唱这么清高的曲儿。”
“这你就不知道了,人家自小戏班儿出身,以前可是醉仙楼的头牌,懂眼着呢。”
沈从英侧头,垂下的发丝勾起妩媚的弧度,缓缓开口道。
“这话姐可不爱听。”
抛下这一句,沈从英将纤腰一扭,不顾后面一发不可收拾的闹剧与谩骂,便径直出了房间,给自个儿点了支水烟。
烟雾缭绕,月色冷清,在微凉夜色中互相纠缠,却又渐渐溢散开来。
或许是这些日子忙过头了,沈从英现在才想起来今儿是她的祭日。
仔细思量,沈从英已经好久没去看看她了。
不过也是,年少时的乍见欢喜,在时间消磨下还能剩下几分?
这乱世里啊,最不值钱的便是感情。尤其是爱情。
可人又着实不争气了些,沈从英也许在心底,仍然忘不了她。
……
那年明月初上柳梢,微雨深巷,沈从英台上戏服翩跹,她座下温婉端庄。
年少的感情,向来都是干净炽烈而又不加掩饰。
她娉婷袅娜,站在灯火阑珊明暗交汇处,回眸一笑,惊鸿一瞥,山河皆为失色。
在纸醉金迷的腐朽中,她是唯一的温柔旧梦。
“今日幸闻姑娘一曲《霸王别姬》,甚是心悦,不知可否有幸结识?”
她俏脸微红,随即轻笑,花青色旗袍勾勒出姣好的弧度,像是山花如翡烂漫,海棠纷乱清绝。
世间美好,都不足以配得上一个她。
那天的夜,着实撩人。
“我叫沈从英。”
……
经此一见,一眼万年。
些许是这些年月里孑然一身久了,一来一往间,曾经的种种便成了心上明月遥遥,烈火烧不尽,微风抹不掉。
或许是沈从英方才知道,她是大帅府里的小小姐,那个自小便先天不足,活不过十八岁的小小姐。
曾经题扇赏月时,在她不经意流露的言语间,沈从英察觉到她过得并不顺遂。
那么自此,在这有限而又并不漫长的春秋中,沈从英便带她历尽河山,赏遍万家灯火,看遍人间喧嚣。
“你可愿跟我走?……可能会是背井离乡,出走半生的流离……”
沈从英语气微顿。
“但是,能给你恣意畅快,翱翔于风的自在。”
看着她身子一日不如一日,沈从英最后还是不顾一切地伸出了手。
少女站在烟雨雪色中,踏着那碎琼乱玉,朝沈从英逆光而来。
在雪后初霁的玫瑰色层叠云海中,微风翻滚如潮,此后是晴空万里,浅倦暖阳。
最终,她伸出白皙如玉的纤细指尖,搭在沈从英常年染尽沧桑与风霜的手上。
“可曾悔?”
沈从英把被风吹散的发丝轻轻别入耳后。
她摇头,眼里似有星辰万千,如墨漆沉。
“不悔。”
她朝沈从英灿然一笑,仿佛碎玉落入水面,刹那繁花齐绽。
也许人间盛世清颜,也不过如此罢。
第二日,满城都是大帅府家的小小姐,放着大好的荣华富贵不要,和一个女戏子私奔的消息。
这件事也闹得城中满城风雨,可不久也被压了下去。
就像一颗微不足道的石子在平静湖面上溅起的涟漪,不久又归于原本的寂静。
带她躲躲藏藏的这些年,虽然并不顺心,但胜在自在逍遥。
沈从英有时也在想,能这么平淡如水的过一辈子,也好。
与她认识的第三个春秋中的某一天,灯火朦胧浅倦,姑娘水眸流转,顾盼生辉,手腕一转,折扇徐徐合拢,挑起了沈从英的下巴。
酒香浅淡,带着杏花春色的甜香味儿,勾勒出江南烟雨如画的温柔旖旎。
“阿英,你这双眸子,生得真好看。”
沈从英不知道是什么感受,只觉得多年来低入尘埃中的心上,飞进了只蹁跹轻盈的蝶,把她自无尽的孤独浪潮中拉了出来。
她轻笑,呼了一口酒气,与沈从英极近距离渐渐拉开。
“小胆儿。”
沈从英怔然垂眸,掩下升腾而起的淡淡失落,可眼里,却又多了些许破碎的微光。
十几个漫长又显短暂的春秋里,沈从英陪她看过春花,赏过秋月,扫过冬雪。
沈从英其实不贪心,只想陪着她走过为数不多的时日,让她的余生能够开心些。
她说,这巷子里还是多些草木才能鲜活些,沈从英便冒着初春的朦胧微雨在青苔斑驳的巷口栽了颗杏树。
那种子是她在寒凉如水的夜里,强撑着病体,精挑细选出来的。
沈从英缓步推着她的轮椅,带她去了巷口,她种,她为沈从英撑着伞,支着头,笑着看沈从英。
她还说,等杏花开了,她就嫁给沈从英,永远都不要分开。
沈从英满心欢喜的应了下来。
可等到杏花稍绽嫩苞的某一天。
她那先天不足的病愈发严重了。
沈从英寻遍中外大大小小的名医,可却无一人可治。
她变得愈发不爱走动,沈从英便日日在屋中陪她。
一夜春雨零落,雨疏风骤,她抬起瘦的脱相的小脸靠在沈从英的肩膀,只是无神的盯着某处。
眼神所至,是雨打落花残痕,那杏树,到底还是没能来得及开花。
沈从英静静地抱着她,抱了很久,直到沈从英明白,她再也回不来了。
那场霸王别姬,也到了尾声。
第三年,那树杏花终是开了,迎着黎明曙光期望,带着朦胧烟雨所至。
沈从英自顾自的拿出许久不穿的戏服,眉间描画,勾勒出娴雅的弧度。
“汉兵已掠地,四面楚歌声,君王意气尽,妾妃何聊生……”
少女长衫玉立,剑舞蹁跹,在温雅烂漫的杏花微雨中,唱起了未完无续的霸王别姬。
只是这次,没了霸王,只剩下一个人,在纷纷扬扬的杏花微雨,一眼望不到头儿的长街古巷,独自领会着伊人薄命的人走茶凉。
依旧繁华如旧的十里长街,茶余饭后,人们只是在不经意间侃上几句。
“诶,今儿个听说醉仙楼的头牌封台了,这事儿,是真的?”
“没听说吗?她家那个和她一点不像的妹妹啊,昨个儿刚病死。”
……
思绪被拉扯,沈从英恍然回神,眼里的晶莹破碎,顺着肌理的弧度滑落。
缓缓将水烟倒灭,沈从英轻轻笑笑,随后便携着江南烟雨朦胧的温柔与浪漫,消失在古旧巷子的尽头。
最后的最后,那年杏花微雨,少女白玉微凉的指尖轻执伞柄,伞面歪斜,水滴成股流下,落在她脚下的青石板砖上,溅湿了绣样精致的旗袍下摆,洇染一地渍迹。
翡翠耳坠勾勒出夕阳的光,褪去浮华的姑娘站在花开烂漫的杏花树下,静静等待着她那不为人言的,也许这辈子都不可能见到的心上人。
水汽氤氲散溢弥漫,朦胧了佳人如画,渡上了浅淡微倦。怠慢了时光,惊艳了岁月。
「世人皆是疯狂,没人性,腐败。可她却一直清醒,温柔,一尘不染。」
评论(4)